日前,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聯合印發通知,明確自
2018年8月1日起,在全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領域推行建築工人實名製管理工作。
通知強調,建築工人實名製是指建築企業通過單位和施工現場對簽訂勞動合同的建築工人,按真實身份信息對其從業記錄、培訓情況、職業技能和出勤情況等進行綜合管理的製度。各地要明確建築企業管理職責,健全建築工人實名製管理機構,加強建築工人實名製管理;要完善建築工人培訓鑒定機製,做好建築工人勞保費用返還工作,規範建築工人工資支付方式,健全建築工人培訓管理製度;要建立建築工人管理服務平台,做好該平台的數據采集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建築企業應規範實名製管理方式,強化建設工程項目現場實名製管理,及時采集並上傳施工現場建築工人實名製基本信息;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對本行政區域內建築企業和施工現場建築工人實名製信息管理製度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對實名製管理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應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相關投訴舉報事項進行調查處理,對未按規定實行實名製管理的單位或個人應予以糾正、限期整改,對不良行為進行公示,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嚴禁各地借推行實名製管理指定或暗示建築企業采購指定產品,不得巧立名目亂收費增加企業額外的負擔。
此外,省住建廳將對全省的建築工人實名製運行狀況實行動態監督管理,隨機抽查建築工人實名製管理情況,並將抽查結果予以通報。有問題的單位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記入企業信用檔案向社會公布。